为了保证自习时间,规范请假行为,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,推进学院学风建设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本院员工请假须照此办理。
一、请假规则
1、请假分事假、病假、公假三种。
事假:因参加社团组织开会等,请假条必须由助班签字。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。
病假: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晚自习而提出的请假,必要时须出示医院证明,无医院证明时,须由助班签字确认。
公假:因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校、院内外重大活动,须出示有关职能部门证明。
2、员工因病、因事或参加重大活动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自习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3、若因故晚到或提早离开也须持有请假条,。
4、一个月内请事假次数三次者按一次缺勤处理,迟到或早退三次按一次缺勤处理。
二、请假程序
1、员工写好请假条,写明请假原因、请假时间等。
2、请假条写好后,须交由助理班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。
3、员工请假条须在请假当晚交由纪检部工作人员,不允许补假条,证明可以补交。
三、其它
1、如果员工以欺骗手段请假,查实后则请假无效,按旷课处理。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2、员工请假在没有得到正常审批的情况下,必须照常上自习,如果未上自习,要追究相应的责任。
3、若有紧急情况未来得及请假,助理班主任向纪检部工作人员说明情况。
4、本制度自颁布起即日实行。
15vip太阳成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
2016.10